|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34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1-2 | 有效期至: | 2009-11-1 |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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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5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豆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20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20-160毫升/亩(其它地区) | 土壤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本品用于防治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阔叶杂草。每亩规定用药量兑水40-60公斤,于大豆播种后杂草萌发前或播种前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在干旱条件下,应适当加大兑水量,施药后浅混土2-3厘米,有利于药效发挥。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未出土即被杀死,如果土壤水分少,杂草出土后,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禾本科杂草至叶卷曲萎缩,其它叶皱缩,整株枯死,持效期6-8周。对马唐等禾本科杂草活性高,反枝苋敏感,对藜、马齿苋、龙葵等双子叶杂草有一定防效并抑制生长,活性比禾本科杂草低,大豆吸收乙草胺在体迅速代谢为无活性物质,正常使用对作物安全。 |
| 注意事项 | |||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2.因药剂活性高,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沙质土壤用药量要低一些,否则易出现药害,含有机质多的粘土用药量要适当增加,否则药效不能保证。喷施时要均匀,避免重喷或漏喷。3.多雨地区注意雨后排水工作,排水不良地块,大雨后积水会妨碍作物出苗,出现药害。4.黄瓜、菠 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5.地膜栽培使用本品时,应在覆膜前施药,用量可比同类露地栽培方式少1/3用药量。6.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及药液要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7.乙草胺对大豆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症状为大豆叶皱缩,待大豆3片复叶后,可恢复正常生长,一般对产量无影响。8.本剂不可与碱性物质相混用。9.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的等。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乙草胺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应注意防护,若不慎接触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中毒须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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