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草胺登记证LS20053209-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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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209 首次批准日期: 2005-10-12 有效期至: 2009-10-11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150-250克/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于春大豆播后苗前或播前,杂草出土前均匀土壤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的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禾本科杂草至叶卷曲萎缩,其它叶皱缩,整株枯死。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3、喷药时应选择无风时进行,防止药液飘移到敏感作物田。4、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5、喷药完毕,喷雾器应彻底洗干净,勿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严重者给予吸氧,就医。*若误服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证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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