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登记证LS20052979-山西科星农药液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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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979 首次批准日期: 2005-9-14 有效期至: 2009-9-13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西科星农药液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16%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26-36克/亩 毒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移栽返青后药土法均匀撒施。早中稻移栽后7-10天,晚稻移栽后5-8天,水稻活棵后用药。施药前须灌水3-5厘米,水层在水稻心叶以下。将本品拌匀后再加入其余沙土拌匀,然后撒施。施药后要保水5-7天,对缺水田采用缓灌补水,切忌断水干田或水淹水稻心叶。本品仅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大苗移栽田使用,严禁在倒苗、短龄秧苗及工厂化育苗的移栽田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系一种稻田除草剂。具有低毒等特点,适用于水稻移栽田的水苋草、泽泻、稗草、鸭舌草、飘拂草、牛毛草、碎米沙草、节节菜、陌上菜、眼子菜、矮慈姑、野荸荠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的防除。
注意事项
1、本品适用于中苗及大苗移栽田(即秧龄30天以上,叶龄6叶以上的插秧田),严禁用于秧田、抛秧田、直播田、小苗及弱苗移栽田、制种田,以免要害。严禁用于其它植物。2、严格掌握用药剂量。超过规定用药量易产生药害。3、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流入其它田地及池塘,以免药害。4、漏水田、沙性田不能使用。稻田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用喷雾法施药。5、本品对树木及阔叶作物敏感,应避免污染。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中毒,应迅速催吐和洗胃,及时送医院就医,对症治疗;有皮肤和眼睛污染者,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 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常温、阴凉、干燥、通风处。2、运输中要轻放,防止日晒雨淋。3、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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