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29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9-9 | 有效期至: | 2009-9-8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恒丰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200-30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本品应于害虫发生期施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搅拌后均匀喷雾。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是内吸型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可杀虫、杀卵,对水稻二化螟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对对水生动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把水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不要污染蚕桑区、蚕室。3. 本品不宜与其它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菜豆对乙酰甲胺磷敏感,注意勿使本品飘移到该作物之上。6.大风天、强光下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7.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等。2.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与农药脱离接触,离开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清洗受到污染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甲缝。如是经口中毒,中毒者应立即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救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