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L20050238-厦门市象球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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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50238 首次批准日期: 2005-8-22 有效期至: 2009-8-21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厦门市象球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拧开电热蚊香液瓶盖,将液瓶慢慢旋紧于加热器中,芯棒对准加热器中心。2、接通电源(220V),打开开关,指示灯亮表示工作。3、不用时,请关闭开关,拔去电线插头。4、药液用完后,应予更换。5、每瓶可用30天(每天用8小时计)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炔丙菊酯为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气味芬芳宜人。
注意事项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若有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2、若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3、若接触皮肤,可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冲洗。4、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3、远离火源或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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