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登记证LS20052775-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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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775 首次批准日期: 2005-8-22 有效期至: 2009-8-21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15.5%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杂草 28-39.3克/亩 毒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方法毒土法,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3、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绝对不能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
注意事项
1、使用时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的作物田。2、对鱼有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4、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如果摄 入,要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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