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26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8-15 | 有效期至: | 2009-8-14 |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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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丰邦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 |
| 辛硫磷 | phoxim | 16%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韭菜 | 韭蛆 | 500-600毫升/亩 | 灌根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韭菜韭蛆发生初期,对韭菜根茎基部进行浇灌。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低毒有机磷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通过抑制昆虫体内神经组织中的乙酰胆碱酯酶或胆碱酯的活性而破坏了正常的神经传导,使害虫中毒而死亡。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对韭菜韭蛆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见光易分解,应早晚使用,避免中午强光下用药。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瞳孔缩小、肌肉震颤。重者出现肺水肿、昏迷。对眼和皮肤有刺激性。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病因,若中毒原因是辛硫磷,可用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但是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其他原因应对症治疗,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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