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6156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8-14 | 有效期至: | 2009-8-13 |
| 农药名称: | 百草枯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金正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百草枯 | paraquat | 20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200-25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4-6叶期株高5-15厘米时,用水量30-40升/亩。2.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3.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大风天或预计下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联吡啶阳离子迅速被植物叶子吸收后,在绿色组织中通过光合和呼吸作用被还原成联吡啶游离基,又经自氧化作用使叶组织中的水和氧形成过氧化氢和过氧游离基,这类物质对叶绿体层膜破坏力极强,使光合作用和叶绿素合成很快中止,叶片着药后2-3小时即开始受害变色,百草枯对单子叶和双子叶植物的绿色组织均有较强的破坏作用,对防治非耕地杂草效果较好。 |
| 注意事项 | |||
| 1、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光照可加速百草枯药效发挥,蔽阴或阴天虽然延缓药剂显效速度,但最终不降低除草效果。3、本品为中等毒性及有刺激性的液体,运输时须以金属容器盛载,药瓶盖紧存于安全地点。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施药时必需穿好戴防护用具,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中毒症状:无面部和皮肤防护使用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及鼻出血,经口吞服,有致死性 。开始时口、咽部立即有烧灼感,伴有恶心、呕吐、胃疼、胸闷、呼吸时伴 有泡沫。2、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肥皂或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去医院治疗。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请医生对症治疗。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催吐,活性炭调水让病人喝下,无特效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孕妇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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