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720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8-8 | 有效期至: | 2009-8-8 |
| 农药名称: | 灭草松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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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灭草松 | bentazone | 2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200-2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旱田使用应在阔叶杂草出齐幼苗时施药,喷洒均匀,使杂草茎叶充分接触药剂。2、本品在高温晴天活性高,除草效果好,施药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晴天上午9时至下午3时应停止施药。施药后8小时内降雨,需补喷。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触杀型具选择性的苗后除草剂。用于苗期茎叶处理,通过叶片接触而起作用。可通过叶面渗透传导到叶绿体内抑制光合作用,使叶片萎蔫变黄,杂草出现营养饥饿,生理机能失调,最后导致死亡。 |
| 注意事项 | |||
| 1.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在极其干旱或水涝的田间不宜使用,以防发生药害。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有效成分在耐性作物体内被代谢为活性弱的糖轭合物而解毒,施药后6-18周灭草松在土壤中可被微生物分解。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7、用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废弃包装物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以免造成环境污染。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灭草松中毒为主,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或酒等,可使用活性炭,目前尚无特殊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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