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登记证LS20061535-江苏省宜兴市谷丰农业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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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535 首次批准日期: 2006-8-3 有效期至: 2009-8-2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宜兴市谷丰农业化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1%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4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200-300毫升/亩 喷雾法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用清水30-40升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喷雾于杂草叶面上。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的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的茎叶吸收而传导全株,干扰苯丙氨酸及酷氨酸的合成使杂草连根杀死。本品在土壤中能迅速分解失效,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只有当杂草出苗后,作茎叶处理,才能杀死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避免喷洒到作物上而产生药害。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喷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性会减低,视情况应予以追加施药。3、天气干燥,杂草萎蔫时,请酌情增加用药量。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2、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及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误服则请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就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存放在阴凉避光处,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放。运输过程中防震、防晒,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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