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25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7-26 | 有效期至: | 2009-7-25 |
| 农药名称: | 葡聚烯糖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凯利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葡聚烯糖 | 暂无 | 9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原药,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为铝铂袋包装,使用后应统一销毁,不可做他用。2、操作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操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清洗手脸等裸露部位。3、万一着火应使用干粉灭火剂。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进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如不慎误服会出现胃部微感不适,应催吐、洗胃,并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及其它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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