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氟铃脲登记证LS20052477-山东省曲阜市尔福农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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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477 首次批准日期: 2005-7-14 有效期至: 2009-7-13
农药名称: 氟铃脲 毒性: 低毒

剂型: 原药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曲阜市尔福农药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铃脲 hexaflumuron 9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本品外观为浅灰色至褐色粉末,熔点202-205℃蒸气压0.059mpa(25℃),溶解度0.027mg/L(18 ℃),甲醇11.3,二甲苯5.2(g/L,20 ℃),35天内(pH9)60%发生水解。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标明正确的开启标志,废弃包装物送到指定垃圾场进行处理和销毁。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应注意避免,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配药器具。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进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使用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尚无专门解毒药,医生可根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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