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246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7-13 | 有效期至: | 2009-7-12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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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好收成韦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8%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铵盐 | glyphosate ammonium | 9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外观为白色粉末,是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对天敌及有益生物较安全。本品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开启本包装时操作人员应穿戴面具、乳胶手套、防毒渗透工作服,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品,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防止药品由口鼻吸入;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2.在使用本品时应避免被铁、铝等金属物质污染而失效,贮存时应单独存放,避免与其它物质混放。3.使用本品后外包装应集中处理,在搬运过程中如有泄漏应请专业技术人员处理,以免对周围人员与环境产生污染。4.不慎发生着火或泄漏或溢洒,应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本产品属低毒除草剂,使用时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由口鼻吸入应立即转入空气清新处;如误服应及时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本品无全身中毒症状。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应贮存在银两、干燥、通风、防雨的库房中,严防潮湿与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饮料等混合贮存。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用过的包装物和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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