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718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7-10 | 有效期至: | 2009-7-10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省天门易普乐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本品应于菜青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3次。 |
| 产品性能 | |||
| 毒死蜱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对害虫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三重作用方式控制其危害。 |
| 注意事项 | |||
| 1. 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7天,3次。2. 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 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5.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6. 本品存放时间长可能会出现分层现象,但不影响药效,用药前请摇匀。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院治疗,医生注意:按有机磷农药中毒处理,可选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为易燃物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远离食品、饲料、及火源。废弃包装物及剩余药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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