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LS20052295-湖北省钟祥市第二化工农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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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295 首次批准日期: 2005-6-23 有效期至: 2009-6-22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湖北省钟祥市第二化工农药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二化螟 200-3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作物 防治对象 制剂用药量 使用方法 水稻 二化螟 3000-4500毫升/公顷(200-300毫升/亩) 喷雾
产品性能
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2-3天效果显著,后效作用强。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
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2、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3、安全间隔期14天,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中毒急救措施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啶0.4-1.2m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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