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丙草胺登记证LS20052196-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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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196 首次批准日期: 2005-6-15 有效期至: 2009-6-14
农药名称: 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丙草胺 pretilachlor 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 一年生杂草 40-60毫升/亩 毒土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60-70毫升/亩 毒土
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抛秧、移栽后5~7天,拌细土或化肥均匀撒施。施药前要求田间水深3~4cm,不露泥,药后保水5~7天,药后应加强水层管理,注意保水,但不可淹没秧苗心叶。
产品性能
丙草胺是选择性水稻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节节菜、鸭舌草、牛毛毡等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杂草,且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 施药后遇暴雨,及时排水保苗,切勿使水层淹没秧苗心叶。2. 药械不得在河塘等水域内洗涤。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3.施药时要戴好防护用品,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6.包装物应远离水源深埋,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抢救,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用过的包装物和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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