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高氯登记证LS20052185-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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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185 首次批准日期: 2005-6-15 有效期至: 2009-6-14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5%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25-50毫升/亩 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25-50毫升/亩 喷雾
梨树 梨木虱 1670-333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害虫低龄幼虫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作用,作用机制为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而r-氨基丁酸对害虫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药后害虫迅速中毒,痉挛、麻痹、死亡。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菜青虫,梨树梨木虱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2. 此药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原因若是阿维菌素,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中毒原因若是高效氯氰菊酯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呕吐,全身抽搐或惊厥、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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