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草胺登记证LS20061319-泰安市宝丰农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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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319 首次批准日期: 2006-6-13 有效期至: 2009-6-12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泰安市宝丰农药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9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夏大豆 一年生杂草 60-100毫升/亩 土壤喷雾
春大豆 一年生杂草 120-150毫升/亩 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对萌芽出土前杂草有效,只能做土壤处理剂使用。2、在大豆播后苗前,杂草出土前土壤喷雾处理。3、沙质土壤用药量低一些,有机质含量高的土壤药量可适当增加。
产品性能
本品属乙草胺和溶剂配制而成的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它可被植物幼芽吸收,抑制幼芽、幼根的生长,大豆等耐药性作物吸收乙草胺迅速代谢为活性物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可有效防除大豆田的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最多施药1次,在杂草出土前施药。2、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能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本剂使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量,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5、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有灼热、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头痛、头晕、恶心等,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无特效解毒剂,可先引吐并携此标签速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属易燃品,不能接近热源和火源,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2、远离儿童,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和运输。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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