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613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6-13 | 有效期至: | 2009-6-12 |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泰安市宝丰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0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90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夏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6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春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120-1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对萌芽出土前杂草有效,只能做土壤处理剂使用。2、在大豆播后苗前,杂草出土前土壤喷雾处理。3、沙质土壤用药量低一些,有机质含量高的土壤药量可适当增加。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乙草胺和溶剂配制而成的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它可被植物幼芽吸收,抑制幼芽、幼根的生长,大豆等耐药性作物吸收乙草胺迅速代谢为活性物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可有效防除大豆田的一年生杂草。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每季最多施药1次,在杂草出土前施药。2、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能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本剂使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量,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5、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有灼热、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头痛、头晕、恶心等,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无特效解毒剂,可先引吐并携此标签速送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属易燃品,不能接近热源和火源,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2、远离儿童,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和运输。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