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登记证LS20052144-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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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144 首次批准日期: 2005-6-10 有效期至: 2009-6-9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10.5%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40-56克/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水稻大苗移栽返青后,杂草出土前至1.5叶期前施药为佳,每亩用本品40-56克,用细土20-30公斤拌匀,全田均匀撒施一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苄嘧磺隆与乙草胺复配的混合制剂,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2、本品只适宜于大苗移栽田,不可用于秧田、抛秧田、小苗移栽田及两段育秧田。3、撒施药剂前后,土壤宜保持湿润,以确保发挥药效。4、多雨地区注意雨后排水,排水不良地块,大雨后积水会防碍作物出苗,出现药害。5、不可将药田水排入其它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8、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中毒急救措施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性。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如不慎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皮肤接触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误食可催吐,并随带此瓶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机二台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饲料、化肥等同储同运。2、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3、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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