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213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6-10 | 有效期至: | 2009-6-9 |
| 农药名称: | 苯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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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双收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磺隆 | tribenuron-methyl | 9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原药为白色或浅黄色固体,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为覆膜编织袋包装,使用时沿缝线拆开。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2、操作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避免吸入药液。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4、万一着火可用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若遗撒应立即将撒出物限制住。对于小量的撒出物,立即清扫吸附,将其放置在密封、防漏的容器内等待处理。对于大量撒出物,使用围堰或其它封闭材料抑制住撒出物以确保其不流入排水沟。并将撒漏物收集后待处理。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只要不大量摄入,不可能有全身毒性,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及时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一旦误服应及时送医院治疗。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可倒置。置于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混合贮运。用过的容器和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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