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21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6-10 | 有效期至: | 2009-6-9 |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氰菊酯 | fenpropathrin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用本品兑水进行全田喷雾;2、于成虫高峰期1周后,幼虫3龄前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残效期较长,对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但本品无内吸、熏蒸作用。 |
| 注意事项 | |||
| 1、无内吸作用,因而喷药要均匀、周到。2、为延缓抗药性产生,一种作物生长季节内施药次数不要超过2次,或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3、对鱼、蚕、蜂高毒,施药时避免在桑园、养蜂区施药或药液流入河塘。残留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4、在低温条件下药效更高、残效期更长,提倡早春和秋冬施药。此药虽具有杀螨作用,但不能作为专用杀螨剂使用。5、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穿防护服,戴防护口罩、防护帽等,施药期间不可吸烟或饮食。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大量时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1、目前无特殊解毒剂,如果误服中毒,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洗胃但不能催吐;2、如果溅到眼睛和皮肤上,要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如果吸入,要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洁的通风处。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 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泄漏。如果出现泄漏,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让其干透、蒸发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如果着火要用沙子覆盖或或用干粉灭火器,千万不可用水灭火;2 储存运输时尽量避免与本品接触,并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