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6116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5-18 | 有效期至: | 2009-5-17 |
| 农药名称: | 敌敌畏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3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飞虱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于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施药时要用足水量,注意喷雾要均匀周到,要将作物打透,切不能去掉喷头进行粗喷,同时施药期间田间要保持水层,以提高防治效果。2.对高粱、玉米、豆类、瓜类幼苗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速效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具有熏蒸、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效好,用于水稻稻飞虱的防治。渗透剂:1%氮酮。 |
| 注意事项 | |||
| 1.避免在烈日、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3.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6.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7天。 7.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轻度表现为头痛、头昏、呕吐、多汗、胸闷、视力模糊等,中度表现为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口吐白沫、惊厥,呼吸麻痹。不慎吸入,应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建议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贮存时,应贮在阴凉,通风,干燥处及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远离易燃点,不能与食品、饲料、日用品、粮食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