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187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5-17 | 有效期至: | 2009-5-16 |
| 农药名称: | 乐果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乐果 | dimethoate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宜在幼虫早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3-4次。2、本品使用时分两次稀释,先用100倍水搅拌成乳液,然后按需要浓度补加水量;高温时稀释倍数可大些,低温时稀释倍数可小些。3、本品对啤酒花、菊科植物 、高粱些品种及烟草、枣树、桃、杏、梅树、橄榄、无花果、柑桔等作物,稀释倍数1500倍以下敏感,施药时要注意。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内吸性杀虫、杀螨剂。在昆虫体内氧化成氧乐果,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阻碍神经传导而致昆虫死亡。适用于防治蔬菜上的蚜虫。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2、本品对牛、羊、家禽的毒性高,喷过药的牧草在1个月内不可饲喂,施过药的田地在7-10天不可放牧。3、本品不可与碱性药剂混用,其水溶液易分解,应随配随用。4、本品易燃,严禁火种。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可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对蜜蜂,家蚕高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1、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解磷定0.4-1.2g静 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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