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610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5-11 | 有效期至: | 2009-5-10 |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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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绿洲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12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本品用于防除春大豆一年生杂草,春大豆苗后1-3片复叶期,双子叶杂草1-4叶期施药,兑水30-40升/亩,均匀喷雾。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是通过根、茎、叶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积累于植物分生组织内,抑制乙酸羟酸合成酶的活性,影响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合成,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在大豆田能防除众多的一年生和多年生禾本科杂草以及阔叶杂草如稗草、狗尾草、马唐、酸模叶蓼、苍耳、龙葵、藜、荠菜、鸭跖菜(3叶期以前)反枝苋、马齿苋等。 |
| 注意事项 | |||
| 1、施药均匀,避免重复施药,每季最多施药一次。2、本品在土壤中残留期长,三年内禁止种植蔬菜、甜菜、油菜、瓜类、谷子、高粱、亚麻、水稻等,用药一年后,后茬作物以大豆、小麦、玉米为宜。3、上年应用过本类产品的低洼、易涝及沙土地块,不宜连续使用此类产品。4、用量过高时,对大豆生长有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5、施药时时药器械邀请清洗干净。6、施药时切不可漂移至敏感作物上造成药害。7、本品不能用铝或铁容器存放。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9、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药剂一旦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不慎误服时,勿催吐,立即送医院救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环境中贮存并防冻。2、远离儿童、火源或热源,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混合贮存。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要集中回收,统一处理,远离水源,防止污染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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