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827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29 | 有效期至: | 2009-4-29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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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哈尔滨市益农生化制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80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8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剂应用于大豆田苗后除草,防除多种一年生阔叶杂草,在推荐剂量下,可有效防除藜、苋、蓼、苘麻、铁苋菜、鬼针草、鲤肠、鸭跖草、龙葵、苍耳等大豆田阔叶杂草。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苗后早期杂草2—4叶期,每公顷施用本剂1200—1500毫升(每亩用量80—100毫升)每亩兑水30—40公斤茎叶喷雾处理。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为二苯醚类选择性除草剂,能防除春大豆田阔叶杂草。用药后药剂被叶部吸收,破坏阔叶杂草光合作用,导致植株枯萎死亡。 |
| 注意事项 | |||
| 1. 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本药,以免对下茬作物造成影响。2.施药时,均匀喷雾,避免重喷或漏喷,喷雾药液切勿漂移到其它作物上。3.干旱气候下,作物和杂草生长不活跃时不得施药。4.施药适期为大豆2—4复叶、杂草2—4叶期,大豆开花期严禁用药。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6.大豆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一次。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本产品低毒,请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使用。2.若误接触本品,应用大量水冲洗,并送往医院诊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上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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