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高氯登记证LS20051581-泰安市宝丰农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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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581 首次批准日期: 2005-4-29 有效期至: 2009-4-28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泰安市宝丰农药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4%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5.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15-3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在阴天或凌晨、傍晚施用为宜,以免光解。掌握在菜青虫幼虫盛期进行防治。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触杀、胃毒型杀虫剂,对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有较好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戴好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4、严格按照规定浓度用药,搅拌均匀。喷雾时要均匀周到,避免漏喷。5、本品用于十字花科蔬菜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用药1次。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 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先判断中毒情况:高氯中毒则对症治疗;阿维菌素中毒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 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库房中。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3、远离儿童。储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4、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运同贮。5、用过的容器要妥当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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