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157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4-29 | 有效期至: | 2009-4-28 |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 辛硫磷 | phoxim | 14.9%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最好在害虫卵盛孵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此时害虫抗性低,防效理想。 2.均匀喷雾,最好喷透喷湿,药液均匀覆盖全株。 3.本品见光易分解,施药时间最好为上午9点或下午5点左右。4.预计1小时有大雨或大风的天气不能喷施此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生物源农药阿维菌素与有机磷类农药辛硫磷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7、对玉米、高粱、黄瓜、菜豆、甜菜易产生药害,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颤抖,抽搐等。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辛硫磷中毒,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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