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826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23 | 有效期至: | 2009-4-23 |
| 农药名称: | 仲丁威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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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鑫金泰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仲丁威 | fenobucarb | 5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发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 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3. 施药后6小时遇雨,等天晴后应补喷一次。4.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对害虫具有触杀作用,兼有一定胃毒、熏蒸和杀卵作用,对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杀虫较迅速,但持效期较短。 |
| 注意事项 | |||
|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 本品对鱼类高毒,故严禁在养鱼的稻田和养邻近的稻田使用,并严禁将施用过本品的稻田水直接排入池塘,禁止施药后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本品不可与石灰、波尔多液、石灰硫磺合剂及其它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作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切勿吞服,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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