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辛硫·三唑磷登记证LS20051525-河北赛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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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525 首次批准日期: 2005-4-22 有效期至: 2009-4-21
农药名称: 辛硫·三唑磷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赛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三唑磷 triazophos 10%
辛硫磷 phoxim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60-100克/亩 喷雾
水稻 稻水象甲 60-8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稻水象甲,在水稻移栽后10天,成虫高峰期用药,每亩使用制剂升对水进行常规喷雾。2、防治棉铃虫,在二、三代棉铃虫成虫产卵高峰至卵孵化盛期进行防治,每亩用制剂量60-100毫升加水均匀喷雾。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施用。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复配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性,对卵穿透力强,主要用于棉花棉铃虫和水稻害虫稻水象甲的防治。
注意事项
[1]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漂移产生药害。[2]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4]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为延缓抗药性应避免连续使用本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放置于阴凉干燥、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保存,同时要远离火源。2、在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得摔、滚和倒置等。同时要注意安全保护。贮运本品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等混放。3、运输本品时,应加盖蓬布,防止雨淋和阳光直接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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