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氟磺胺草醚登记证LS20051442-黑龙江省哈尔滨龙志农资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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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442 首次批准日期: 2005-4-22 有效期至: 2009-4-21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龙志农资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2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 一年生阔叶杂草 100-12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最佳使用期:苗后早期春大豆1-2片复叶,杂草2-4叶期施药。大豆开花期严禁用药。2.兑水喷雾,兑水量40-50升/亩。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能有效防除春大豆田苗后的阔叶杂草。在推荐剂量下,能有效防除藜、苋菜、铁苋菜、反枝苋、蓼、鸭跖草、龙葵、苍耳、苘麻、车前、鬼针草、酸模叶蓼等。
注意事项
1.春大豆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严格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以免对后茬作物造成影响。3.本品对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4.应选择早晚无风或微风气温低时施药,避免大风天或高温时施药,施药后应4小时无雨。5.干旱气候下,作物和杂草不活跃时不得施药。6.施药时均匀喷雾避免漏喷或重喷。7.施药时应穿好劳动保护用品(防护服、口罩、手套、眼镜)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吃食物、饮水或吸烟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等,换洗污染衣物。8.施药用过的器械要清洗干净,残剩药液不可随意丢弃,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品。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药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食应立即催吐,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放到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保证温度在0℃以上;3.远离饮水、河流等水源,以及火源和热源;4.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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