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710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4-20 | 有效期至: | 2009-4-20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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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恺乐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70-9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喷药的最佳时期为大豆出苗后而阔叶杂草未超过5厘米高或2-4片叶龄,效果更为理想。2、喷雾时,每亩兑水量在20公斤以上,应使药液完全覆盖杂草,以达到最佳除草效果。3、喷雾勿落在其它作物上,除大豆外,其它作物会受到损伤,喷雾器使用后要彻底洗净。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触杀型选择性苗后茎叶除草剂,可有效防除多种一年生的阔叶杂草,如可有效防除藜、苋、蓼、龙葵、小蓟、鼬瓣花、苍耳、茼麻、铁苋菜、鬼针草等一年生阔叶杂草。对苣荬菜、兰花菜、刺菜等多年生阔叶杂草也有很强的抑制作用。 |
| 注意事项 |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作物需重播时,则只能播种大豆。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在规定的使用剂量下施药后4个月,才可播种小麦,10个月后才可播种玉米,一年后可安全播种水稻和棉花。高梁、甜菜和叶菜非常敏感,不可轮作。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3、在推荐的使用浓度下,对大豆不产生药害,叶部只有轻微黄斑点或皱纹,5—7天后迅速恢复正常,不影响大豆产量,施药4—6小时不影响药效,快下雨时不要施药。4、在干旱气候下,当大豆及杂草生长不活跃时,不要施药,施药区不要放牧,不能割处理过的杂草饲养家畜。5、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服、眼镜、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如此药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送医院治疗。2、如皮肤沾上此药剂,请立即擦掉并用清水冲洗。3、如误服此药剂,请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密封后,贮存在0℃以上,并阴凉、干燥、通风处,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水源、火源存放,并加锁。不能与医药、食物、种子和饲料等同储同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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