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13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4-19 | 有效期至: | 2009-4-18 |
| 农药名称: | 二氯喹啉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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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扬子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5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直播水稻(南方) | 稗草 | 30-5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在秧苗3叶期以后稗草2-4叶期,每亩兑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用药前将田水排干,保持湿润,用药后2-3天灌水,灌水时不要淹没水稻心叶,以免产生药害,保水2-3厘米5-7天,以后恢复田间正常管理。稗草4叶期以上时,用药量应适当提高。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激素型内吸传导型选择性杀稗剂,主要由稗草的根吸收,也能被幼根和叶片吸收,并在体内传导,使稗草过度刺激而死亡,是防除稻田稗草有效的除草剂。 |
| 注意事项 |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施用本品称量要准确,严格掌握用药量,因本品是激素型除草剂,如用药过量,重复喷洒易产生药害,并抑制水稻生长而减产,喷药时避免重喷、漏喷。3.施药时,防止雾滴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4. 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或根系悬露在外时使用,水稻2叶期前初生根如接触本品会产生激素型药害症状,因此,水稻3叶期前不得使用本品,以免造成药害。5.浸种和露芽稻种及2叶期前的秧苗对本品敏感,故不能在此时期施药。6.本品只对稗草等少数种类杂草效果好,如田间杂草种类较多时应与其他除草剂混用,但混用前,应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进行。7.本剂对胡萝卜、芹菜、香菜等伞形花科作物及茄科(番茄、茄子等)、葫芦科(黄瓜、西瓜等)、藜科、旋花科、菊科、豆科等相当敏感,施药时注意避开,另外不能用施药后的稻田水浇菜。8.施用本品田块,后茬不能种植上述敏感作物,以免发生药害,施药后的器械彻底清洗,废水妥善处理。 9.药后彻底清洗药具,清洗后的废水及施药的稻田水不可排入其它田块,以免造成药害,也不可将废水倒入河流、池塘,防止污染水源。10.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工作服清洗干净。1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等不适症状,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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