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819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15 | 有效期至: | 2009-4-15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于稻飞虱和稻纵卷叶螟发生初期至盛期,每亩用药80-100克。兑水50-60公斤,均匀喷雾。 |
| 产品性能 | |||
| 1、480克/升毒死蜱乳油是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2、本品渗透性较强,能使药剂渗入害虫的蜡质层,有效杀灭害虫。 3、本品击倒力较强,能杀死成虫和幼虫。 |
| 注意事项 | |||
| 1、使用过程中应穿保护性衣物、穿防护靴、戴防护眼罩、防护手 套、防护帽,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手册。 2、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蚕、蜂有毒,清洗喷雾器的水要妥善处理,切勿污染水源、桑田和蜂场。 3、不能与铜制剂、碱性制剂、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4、瓜苗(特别是在保护地内)禁用。烟草、白菜、玉米、莴苣禁用。 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立刻用肥皂清洗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清洗。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深埋。6、孕妇、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此药。 7、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 ,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误服入、吸入:立即引吐;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 治疗措施:治疗时注意防止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1]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点火源,远离食品、饮料、粮食及动物饲料。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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