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咪乙·氟磺胺登记证LS20051309-德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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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309 首次批准日期: 2005-4-13 有效期至: 2009-4-12
农药名称: 咪乙·氟磺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德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12%
咪唑乙烟酸 imazethapyr 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 一年生杂草 100-12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春大豆1-2片复叶,杂草2-4叶期,采用喷雾法茎叶处理施药一次。2.勿将雾滴飘移到邻近作物。
产品性能
本品可通过杂草茎叶吸收,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酶的作用,影响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合成及光合作用,使杂草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剂中含有咪唑乙烟酸有效成份,在土壤中的残留期较长,施用后应注意对后茬作物的安全性,后茬只宜种植大豆、小麦、玉米等作物。3.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5. 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误食,不要催吐,应服用大量清水,并让病人静卧勿动,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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