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12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4-13 | 有效期至: | 2009-4-12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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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华戎凯威生物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1%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1%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120-18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本品在小菜蛾初孵幼虫高峰期用药效果最佳,药剂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无内吸作用,喷药应细致周到,尤其应注意十字花科蔬菜叶背虫害,药剂随温度升高效果效果增加,建议在上午用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速效性好,是有机磷农药中毒性较低、防治效果较高的产品。 |
| 注意事项 | |||
| 1、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施3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请勿与碱性物质、肥料混用,以免降低药。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急性中毒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2、解毒剂为解磷定和阿托品,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发生意外中毒,请携带标签及时就医治疗,对症治疗。3、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禁止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3、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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