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819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11 | 有效期至: | 2009-4-11 |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松辽化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7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20-3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产品应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期或发病初期使用,防治水稻叶瘟,可在稻叶初见少量病斑时(株发病率3-7%)施药;防治穗颈瘟及穗瘟可在孕穗期、始穗期施用,最适宜施药时期是田间初见稻穗时。 2.稻瘟病发生严重时,第一次防治后,隔7-10天再喷施一次。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1. 本产品为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2. 本产品渗透性强,作用于作物表皮,容易被作物吸收,药效持续时间较长,药效较显著。 |
| 注意事项 | |||
| 1. 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2次。2.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 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4. 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2.若本产品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 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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