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706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3-30 | 有效期至: | 2009-3-30 |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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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惠民中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丁草胺 | butachlor | 5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35克/亩(南方);135-170克/亩(北方) | 毒土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剂应在水稻移栽后5-7天,加细土15-20公斤/亩,拌成药土撒施。 2.大风天或预计降雨时,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抑制细胞生长,导致杂草死亡。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水稻较为安全。对水稻移栽田的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 注意事项 | |||
| 1.产品在移栽水稻上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施药时田间保湿,喷药后灌浅水层3-5厘米(不淹秧苗心叶)。保水3-5天之后,进行正常管理。3.砂土质和漏水田应慎用。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中毒的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2.不慎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不慎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请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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