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登记证LS20050719-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719 首次批准日期: 2005-3-21 有效期至: 2009-3-20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10.8%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3.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40-56.2克/亩 毒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适用于长江流域水稻移栽田使用,早稻移栽后6-8天,晚稻移栽后3-5天,每亩使用30千克干燥细沙土拌匀后均匀撒施,施药时和之后田间保水3-5厘米深一星期左右。2、大雨天气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原药,加入适宜助剂和填料配制而成,杀草谱较广,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异型莎草、牛毛毡、节节菜、鸭舌草、等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以及阔叶类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用于抛秧田、直播田和常年漏水田。2、本品仅供我国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移栽田使用,其它地区不可使用。3、均匀撒施于田中,施药时保持水层3-5厘米6-8天,期间只能灌水不能排水。4、使用后的容器要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急救: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如不慎溅到皮肤上或眼睛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食,应饮大量水催吐,不要用药物引吐,严重时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于通风、干燥处,不能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并远离儿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