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05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3-15 | 有效期至: | 2009-3-14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润扬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施药时,将制剂用足够量的清水稀释后,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2-3天效果显著。 |
| 注意事项 | |||
| 1、在白菜、青菜等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作物上每季最多施药次数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毒急救: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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