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LS20070397-肃宁县海蓝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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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397 首次批准日期: 2007-3-6 有效期至: 2009-3-6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肃宁县海蓝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幼虫低龄期施用,每7-10天左右用药一次,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代谢产物为高毒农药甲胺磷,请严格按间隔期使用。3.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可杀卵。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3.该药对蜂、蚕和鱼有毒,所以施药时远离蜂源、桑园和水源,作物花期禁用。4.配药时,穿戴眼罩,口罩和胶皮手套,若衣服沾上药液,应更衣洗涤。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轻度:头痛、恶心、呕吐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惊厥,呼吸麻痹等症状。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毫克或解磷定0.4-1.2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3.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4.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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