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高氯登记证LS20050421-河北卓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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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421 首次批准日期: 2005-2-19 有效期至: 2009-2-18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卓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3%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梨树 梨木虱 1500-30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梨木虱卵孵盛期至低龄若虫期施药,喷雾要均匀周到,常规喷雾2-3次,每次用药间隔8-12天。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抗生素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复配杀虫剂。阿维刺激害虫释放氨基丁酸,使害虫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高氯干扰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而导致害虫死亡。两种活性成分相互增效,作用特点互补。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击倒速度快,生物活性高,并且有一定的杀卵性能。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梨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由抗生素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复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勿与碱性物质混用。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抽搐、心慌、出虚汗等。2、无特效解毒药剂,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可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避免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闭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远离儿童并加锁,远离火源。2、运输中要轻装轻卸,严防倒置。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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