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WL2002126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2-12-17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蚊香 |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炔丙菊酯 | prallethrin | 0.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卫生 | 蚊 | 电热加温 |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逆时针方向旋开药瓶塑盖;2. 将芯棒对准电加热器的发热圈插入并旋紧药瓶;3. 接通电源,发热器开始加热,药液沿芯棒扩散作用于空间;4. 不用时,请切断电源。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每天使用8小时,可以连续使用30天而不用更换、添加药液。 为确保本品发挥正常药效,请与金鹿牌电热液体蚊香器配套使用,使用面积于15m2以内为最佳。 |
| 注意事项 | |||
| 1. 切勿折断吸液芯棒; 2. 不要直接暴露于火源上; 3. 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4. 远离儿童;5.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过敏者可能引起头晕、恶心等症状,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食、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此标签及时就医,对症治疗。若不慎皮肤或眼睛接触药液,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2. 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3. 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运;4. 远离火源或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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