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99840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 农药名称: | 二氯喹啉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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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京博臣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5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30-50克/亩(北方地区)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在水稻移栽后3-5天、稗草4-7叶期内,每亩兑水20-30公斤,混匀,全田均匀喷施一次。2、,在施药前应先排干田水,隔一天再建立3-4厘米的浅水层,并坚持保水一周左右,5-7天以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水层太深会降低对稗草的防效。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一种是防治稻田稗草的选择性除草剂,对4-7叶期稗草效果突出。本品选择性强,施药时期的幅度宽,一次施药能控制整个水稻生育期的稗草。但对莎草科杂草的防治效果差。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2.水稻2.5叶期前对本品敏感,禁用;特别注意避免在水稻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3.严格掌握用药量,因二氯喹啉酸是激素型的除草剂,用药过量或重复喷洒都会出现药害,抑制水稻生长而减产;如用药过量,应及时大量施肥,促进水稻的快速生长,减轻药害。4.二氯喹啉酸在土壤中有积累作用,可能对后茬产生残留累积药害,故下茬最好种植水稻、小粒谷物、玉米、高粱等耐效作物。5.本品对伞形花科作物,如胡萝卜、芹菜和香菜等相当敏感,药液飘移物对相邻田块的这些作物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注意。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8.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性。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状;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误食可催吐,并随带此瓶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2.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3.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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