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辛硫磷登记证LS99458-江西北农天风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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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9458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阿维·辛硫磷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北农天风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1%
辛硫磷 phoxim 9.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60-10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应在开花前害虫初发期施药,喷雾时注意周到均匀。 2. 黄瓜、菜豆、高粱等作物对本制剂敏感,施药时应防止飘逸到此类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3. 喷药应选择傍晚进行。
产品性能
本制剂结合了阿维菌素和有机磷两种药剂的特点。具有杀虫快,击倒力强,持效期长的优点,同时对抗性害虫有较好效果,即使是对其他杀虫剂已产生抗性的蔬菜小菜蛾仍有较强的杀灭功效。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阿维菌素混配制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4.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5.对鱼类和水生浮游生物敏感,施药时避免污染河流、水塘和其他水源。在蜜蜂采蜜期不得用于花期作物。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6.应避免在后期喷雾,以免引起药害。使用时间以开花前为宜,使用浓度不应随意加大。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瞳孔缩小、大汗、流涎、呼吸困难、腹泻昏迷等症状。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如溅到皮肤,应小心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水清洗接触部位。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就医。若诊断为有机磷中毒。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有效解毒剂为解磷啶和阿托品。若诊断为阿维菌素中毒建议使用吐根糖浆和麻黄素等药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置于阴凉干燥处,保持良好通风,远离火源,加锁保存,避免儿童接触。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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