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辛硫·灭多威登记证LS98481-河南一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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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481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辛硫·灭多威 毒性: 高毒

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一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灭多威 methomyl 10%
辛硫磷 phoxim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75-10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蚜虫 45-60毫升/亩 喷雾
甘蓝 菜青虫 45-6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棉花棉铃虫、蚜虫初发期用药2.在甘蓝菜青虫始发期用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复配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 作用,对卵和初孵幼虫都有较高的杀虫活性,击倒快,残留低,尤其对 棉铃虫和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15天,最多使用3次;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最多用2次。2.本品应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使用。3.本品不得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4.本品对高梁、黄瓜、菜豆甜菜敏感,不宜使用。5.本品中辛硫磷易不解,喷雾时防暴晒。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施药以前应先戴好防毒面具,作好防毒措施,施期间不要吸烟进食,施药后,须将手、脸、用具及衣物用肥皂洗干净。
中毒急救措施
1.如发现中毒症状(出现头疼、头晕、 多汗、乏力、口唇和四肢麻木、神恍 志惚、瞳孔缩小、肌颤和胆碱酯酶下 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2.本品为高毒农药,按有机磷类和氨基 甲酸类救治,也可用阿托品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和通风处,亦不能置于很低的温度下,以防冻却。 3.本品要储存在小孩触不到的地方。 4.本品要避免与食品和饲料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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