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98440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 农药名称: | 氰戊·丙溴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佳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12.5% |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12.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70-10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一般情况下在产卵高峰期以前用药,对二代棉铃虫在100头/百株,对三、四代棉铃虫以卵25粒/百株或幼虫5天时用药最佳。2、本品不适宜在果园使用,对苜蓿和高梁有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本品由有机磷类和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在植物叶片上具有较好的渗透性,体内吸收作用效果较好,击倒力较强,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在棉花生产期最多使用3次。 2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中毒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等重症,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四肢麻痹。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丙溴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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