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98287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益农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5% |
| 辛硫磷 | phoxim | 1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67-10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于棉铃虫卵孵盛期,幼虫蛀蕾、铃之前,棉区当百株卵量超过15粒或百株幼虫达到5头时施用本品,每亩按推荐剂量用本品对水40-50公斤进行均匀喷雾。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天再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3次;2、最好在傍晚时施用本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禁用于茶树。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由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和有机磷类农药原药,辅以适宜的增效剂、乳化剂和溶剂加工制成,对棉花的棉铃虫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以触杀为主,击倒力强,作用速度快,能有效防除棉花棉铃虫的危害。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开或防止药液飘移而引起药害;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4、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施药时,遵照安全使用农药守则,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并顺风喷雾,施药期间不得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即洗手、洗脸、换衣服;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有机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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