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981009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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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阜新乾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丁草胺 | butachlor | 6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多种一年生杂草 | 85-150毫升/亩 | 毒土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移栽稻田,插秧前2-3天或旱稻在插秧后5-7天,晚稻在插秧后3-5天,掌握在稗草萌动高峰时,采用毒土法均匀撒施,田间灌浅水层3-5厘米,药后保水5-7天。2.大风天应严禁用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致死亡。只有少量丁草胺能被稻苗吸收,而且在体内迅速完全分解代谢,因而稻苗有较大的耐药力。 |
| 注意事项 | |||
| 1.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本剂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三 叶期以前使用,水不要淹没秧心。3. 早稻移栽秧田,若气温低于15℃时施药会有不同程度药害。4. 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不得增加用量。严禁用手直接接触药液。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等。 5. 本剂对鱼毒性较强,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等;施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用过的废弃物选择安全地方妥善处理,不可用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 无解毒药,对症治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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