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98030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 农药名称: | 氟虫腈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拜耳股份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虫腈 | fipronil | 25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瘿蚊 | 1:156-312(药种比)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156-312(药种比)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稻蓟马 | 1:156-312(药种比) | 种子包衣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将催芽露白至芽长达半个谷粒的稻种沥干水,倒入塑料袋或塑料薄膜上;按处理每1千克干种子加30~40毫升药液(推荐制剂用药量 + 清水);将药液与稻种混合,轻轻翻拌稻种3~5分钟,使种子均匀着药;之后摊开置于通风阴凉处4~6小时,阴干后播种。 |
| 产品性能 | |||
| 氟虫腈种子处理悬浮剂为苯吡唑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及一定的内吸作用;用于拌种防治水稻稻瘿蚊、稻蓟马和稻纵卷叶螟等害虫的为害。 |
| 注意事项 | |||
| 1. 本品对虾、蟹和部分鱼类高毒,故严禁在养虾、蟹和鱼的稻田及养虾、蟹邻近的稻田使用,并严禁将施用过本品的稻田水直接排入养虾、蟹、鱼的稻田及池塘,稻田施药后7天内,不得把田水排入河、湖、水渠和池塘等水源。2. 严禁在池塘、水渠、河流和湖泊中洗涤施用本品的药械,以避免对水生生物造成伤害的风险。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不要超剂量使用本品。5.拌种和播种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6.处理后的种子禁止供人畜食用,也不要与未处理种子混合或一起存放。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2.切勿吞服,如误服,应引吐,并携此标签尽快就医。3.中毒症状,可能会出现烦躁不安,焦虑,颤抖,痉挛等。4.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苯巴比妥类药物可缓解中毒症状。5.如发生中毒事故,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以原包装置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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