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96355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1个月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90%,8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95%,90%,8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于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生产操作时建议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工作现场禁止进食和饮水;工作后,彻底清洗。2、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禁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口罩、护目镜,穿工作服,小心扫起本品,装入备用袋中。用水刷洗泄漏污染区。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3、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药剂。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 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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